标准化推动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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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1 06:48

  近年来,湖北省洪湖市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集中开展殡葬服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和完善殡葬设施建设,引导文明治丧,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殡葬改革。

  健全殡葬服务体系

  建立殡葬事业投入标准机制,将殡葬设施维修改造资金、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政策按照标准落到实处,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坚持殡葬公益属性。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主导定价;对选择性服务,推行消费清单明白卡制度,杜绝强制消费。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近两年来,为困难群众减免普通火化费、遗体接运费、消毒费、冷藏费等基本殡葬服务费400多万元。同时,为困难群体推出3款100元以下骨灰盒供丧属选择,对五保户、低保户等特困群体免费提供骨灰盒。

  完善基础公共设施。对新堤殡仪馆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升级改造;引进“十二生肖”祭祀园、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环保设备等,倡导绿色、低碳、文明祭祀;投资2400万元用于峰口、燕窝殡仪馆原址新建工程,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加大殡葬信息化建设。建立洪湖殡仪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将逝者信息录入并生成专属二维码,殡仪馆各部门依序扫描二维码,使每个服务流程更精准、更安全。目前,该系统已在殡仪馆内部进行业务联网运行,今后将与省级殡葬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接。

  推进殡葬管理标准化

  制订《洪湖市殡葬管理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标准化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成立标准化领导小组,组建标准化信息化办公室,搭建标准化工作组织架构,聘请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专家指导标准化工作,发布并实施《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架构图,编制标准明细表,起草洪湖市殡葬管理企业标准110个。聘请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开展殡葬服务管理贯标工作,参照国家标准制定7S现场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行业服务标准74个。目前,洪湖市殡葬管理所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标准化管理以来,殡仪馆实现丧户零投诉。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先后组织一线职工赴上海龙华殡仪馆、荆门市殡仪馆学习,参加中国殡葬协会开展的职业技术培训;聘请民政职业学院的教师、荆门市殡仪馆业务骨干授课,通过现场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实操演练、过程回放等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引入军事队列训练,强化纪律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宣传一线职工先进典型事迹,推出一批省、市级劳动模范,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激发殡葬人爱岗敬业、奋勇争先的热情与活力。

  强化殡仪车辆监管

  2000年9月发布的《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赋予了殡仪馆承办火葬区遗体运输的专营权,为了认真贯彻该办法,经洪湖市政府协调,由洪湖市民政局、洪湖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遗体运输管理的通告》,规定市内遗体运输一律由洪湖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属的殡仪馆和经其批准营运的各乡镇专用殡仪车辆承办,同时规定了车辆经营规范、年检制度和收费指导价格。

  洪湖市民政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引导全市私营遗体接运专用车业主和其他殡葬从业人员组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成立洪湖市殡葬协会,承接部分殡葬服务职能。市殡葬管理所作为市殡葬协会的业务指导部门,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及标准,监督指导协会统筹开展遗体接运、业务调度、车辆年检、保险及收费等工作,与每位车主签订《洪湖市殡仪车辆管理和遗体运输协议书》,明确其工作范围、工作职责、收费明细及违约责任等,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整治殡葬市场乱象

  破除丧葬陋俗。宣传“厚养薄葬、生态安葬、文明祭祀”的殡葬文化,倡导绿色文明丧葬新风。洪湖市殡仪馆创新推出农村免费上门服务模式,安葬殡仪服务标准为丧属提供专业、暖心的服务,以三鞠躬代替磕头、作揖、摆祭,以遗体告别仪式、追思会等取代陈规陋习。近两年来,集中办理丧事1100多家,举行个性化遗体告别仪式和追思纪念活动500场,实现了丧户零投诉,满意率达98%。

  规范骨灰安葬。全面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发挥民政协理员和民政信息员作用,及时劝阻违规建墓行为。制订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建设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含回民专属墓区)、5个镇级公益性公墓、19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截至目前,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完成规划选址,建成4个镇级公益性公墓,建成(含在建)128个村级公益性公墓,预计2020年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抓好农村骨灰跟踪管理,引导新增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葬,实现骨灰散埋乱葬无增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依法操作原则开展农村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严厉打击修建豪华墓、家族墓、散埋乱葬等行为。把“摒弃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治丧”工作标准纳入乡镇政府年度考核指标,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考核力度,严肃处理违反殡改规定、涉足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婚丧活动的党员干部。(湖北省洪湖市民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