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0年清明节政策法规引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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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0 08:17

政策法规引导篇

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后,民政部门抓住《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机遇,全面禁止在公共区域焚烧迷信用品、焚烧丧葬用品、搭设灵棚等影响环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坚持疏堵并重,一方面加强陋俗治理,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方案》,全市16个区民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殡葬服务用品市场违法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7万余人次,没收冥币(纸钱)1万余公斤,发动全市民政部门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9.2万余人参与劝烧行动。另一方面加大新风引导,以社区为阵地不断拓展文明共祭参与范围,全市开展社区文明共祭3500余场,参加群众11万余人次。经过2019年中元节、寒衣节的重点治理和日常管理,我市违法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市区内基本无焚烧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行为,在民俗较重涉农区,祭扫习俗也发生了明显转变,全市摒弃陋习、文明祭扫已从思想上发生转变,文明殡葬迈出了重大一步。

二、天津市防控指挥部关于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殡葬服务机构全部暂停守灵服务、遗体告别仪式和祭奠服务。送葬人员严格限制人数,仅允许l辆随车和2名亲属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今年清明节期间,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放、植树区骨灰安葬等群体性活动,倡导市民朋友实行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文明方式祭奠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