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法治化,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第八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可见,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一个鲜明特色是将爱国主义教育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从而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时代价值更加彰显,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时代使命更加荣光。
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达明小学,文化志愿者正在指导孩子们体验非遗项目糖画的制作,让学生们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谢贵明 摄
赓续文脉:赋予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文化能量
我国的爱国主义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血脉基因,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爱国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无法分割的。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必须以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本,对深厚的中华文化的理解和接受,是爱国主义情感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爱国主义教育,1951年,教育部就提出了“应有步骤、有系统地实施以爱国主义特别是抗美援朝为中心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各民族人民的祖国观念和拥护人民政府的热情,共同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而奋斗”。[1]爱国主义教育一直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是我国社会主义走向繁荣富强的重要历史阶段,使得许多人了解外面的世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然而,开放带来的文化碰撞,也使得一些人因看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对中华民族文化产生自卑,崇洋媚外思想抬头,“爱国主义情感呈现出激情与盲目交织”。[2]在教育领域表现为“应试教育”现象,学校重知识传授、轻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文化认同教育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强化。1994年,中共中央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提出“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要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将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人们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于培养青少年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具有重要意义。
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发展驶入法治化轨道,具有里程碑的历史意义。以法治来推动和保障,必将使爱国主义教育推向新的高度;以法律来规范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必将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进入新的境界。
赓续血脉,传承基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爱国主义的文化基因。爱国主义是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的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教育就是赓续中华民族的血脉基因。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赓续中华民族血脉基因的重要载体和方式。因此,大力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精华,提高爱国主义教育的纯度,打造爱国主义教育的鲜红底色,用文化基因激发青少年学生的爱国热情。爱我中华文化必将生发爱我祖国的种子,具有对中华文化热爱的情感,爱国才爱得更加深厚、爱得更加深沉。
着力文化教育,增强爱国自信。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是要引导青少年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和基本国情,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其实就是教育引导各族学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从而使各民族学生共享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中华民族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只有文化自觉,才有爱国自觉;只有文化自信,才有爱国自信,才有爱国自信的底气和勇气。
把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机结合,将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实践走深走实。一方面,爱国主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必须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如果脱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将是教之无源、育之无缘,缺乏根源,无法根深。另一方面,中华文化具有连续性的特点,爱国主义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必须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新时代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应该是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充分认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弘扬文化:落实“两个结合”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这“两个结合”的“第二个结合”就是“用中国道理总结好中国经验,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3]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又一次重大创新,是新时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源不同,但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比如,天下为公、讲信修睦的社会追求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相通,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与人民至上的政治观念相融,革故鼎新、自强不息的担当与共产党人的革命精神相合。”为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相通、相融、相合,从而形成教育融通体系,不能条块分割开来。因此,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势必进一步改革创新。
爱国主义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主干道,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而言,办好、讲好需要守正创新。守正就是坚守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属性,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体地位,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中华文化故事、厚植国家情怀;创新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新理论,有机地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学科、教学和教材当中,讲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仅是理论的重大创新,而且更加坚定了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他还指出,主体性“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立起来的”。因此,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讲好“两个结合”的新理论,必须讲好新理论的“主体性”,必须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思想政治课教育方式的特点是体验活动式和生活化,学科思政、课程思政等进行学科渗透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要做到“教育全过程”,需要有丰富的学科渗透教育和各种实践体验教育方式,还需要有丰富的教育资源、载体和形式。在中国大地办教育,最丰富的教育资源是中华文化,文化在书本里,也在生活中,文化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中华文化资源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可以是课堂内也可以是课堂外,有知识传授也有实践体验,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校园每块场地、每个角落、每面墙壁等都可以进行文化教育资源和形式建设。“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将抽象理论原理放到生活实际中诠释。可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完全可以是全方位、全过程的教育活动。因此,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活动载体和形式,落实“教育全过程”的法律规定。
建设文明:发挥学校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基础性作用
爱国主义教育法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明确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中国式现代化应是有现代文明底蕴的现代化。因此,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为了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爱国主义教育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方式,以法治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充分表明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历史使命与时代任务更加明确。学校是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主要任务,应该勇毅担当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时代责任,积极、坚决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有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应有的新贡献。
学校是育人的场所,也是传播文明、传承文化的重要阵地。学校具有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功能,并承担着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化创新的新职责和新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发挥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基础性作用,在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发展方面,应主动作为、有所作为。
一是深化新时代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改革。加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研究,构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爱国主义教育新体系新格局,加强课程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教育形式,大力推行主题化、项目式、学科渗透和实践体验等教育活动方式,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打造新的教育资源和平台,建立健全横纵贯通学校、家庭、社会的爱国主义教育联动机制,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普及和深化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开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新常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核心内容”[4],学校应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坚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中华儿女,加强课程、资源、师资和方法的整合优化,完善并联通文化育人链,通过文化元素让育人“环”环环相扣,提升文化育人的效果和质量,丰润各族学生爱国主义的文化营养,提升青少年学生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素养。
三是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中华文化是我国各民族文化的大集成,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共同体,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学校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必须贯彻落实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要求,还必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以及我国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发展的结合。积极发挥学校教育在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释放学校的文化创新功能。
四是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学校教育新贡献。“团结奋斗的爱国精神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精神支柱”[5],爱国主义教育就是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文明的血脉,激活中华民族精神的基因,培养中国人爱国精神的社会活动。学校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基础,学校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把各族学生培养成为具备中华文化气质、中华民族品格、中国人风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并自觉自信地投入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伟大实践之中。
参考文献:
[1]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2]李辽宁.六十年来爱国主义教育的回顾与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17).
[3]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J].求是,2023(17).
[4]王威.习近平关于“激活中华文明”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和重大意义[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3).
[5]邹绍清,卢毛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丰富蕴涵与精神标识[J].思想理论教育,